| 索 引 号: | hedongquscjgj/2023-0000454 | 公开目录: | 岗位职责 |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 |||||
| 序号 | 行政执法主体 | 岗位名称 | 执法事项类型 | 岗位职责 | 对应责任事项 |
| 1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质量监督科 | 行政检查 |
监督抽查、产品专项整治、重点行业企业主导产品质量监控和企业质量监管等监督检查活动 | 1.拟订全区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以及应用工作。 2.拟订全区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3.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调查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4.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生产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开展。 6.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7.承担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协调机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 2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科 | 行政检查 |
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以及应用工作 | 1.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2.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调查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3.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 4.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承担地方标准立项、审查、编号、批准发布工作,依法承办区级地方标准的申请工作。 5.管理商品条码。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组织落实标准创新奖励政策。 |
| 3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监督管理科 | 行政检查 |
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 | 1.拟订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 3.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4.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
| 4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规范管理科 | 行政检查 |
承担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工作 | 1.拟订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农资商品和二手车市场经营活动。 3.依法参加对各类生产要素市场的监督管理。 4.负责商品展销、展览活动的监督管理。 5.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 6.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
| 5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 行政检查 |
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 | 1.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区消费投诉机构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事项。 3.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各类信访事项。负责督促检查有关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协调处理相关重大突发事件和信访突出问题。 4.负责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集体投诉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 5.对各种投诉举报进行审核、登记,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和制度流程交办和督办。 |
| 6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 行政检查 |
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 1.拟订全区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和网络市场消费维权工作。 3.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
| 7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科 | 行政检查 |
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 | 1.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 2.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开展。负责依法组织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
| 8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行政检查 |
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 | 1.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2.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3.按照规定权限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4.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5.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推广应用。 |
| 9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 行政检查 |
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 1.负责拟订全区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3.依照委托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配合上级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
| 10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协调科 | 行政检查 |
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 | 1.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2.组织或者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4.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
| 11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 行政检查 |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 1.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 2.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3.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实施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 12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 行政检查 |
对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和分析 | 1.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 2.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3.组织实施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 13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 | 行政检查 |
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 1.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 14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监督管理科 | 行政检查 |
承担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工作 | 1.负责全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质量抽查检验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 2.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3.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负责全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督性抽样工作。 |
| 15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 | 行政检查 |
承担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工作 | 1.负责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依职责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 2负责全区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依职责组织、指导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质量抽查检验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 4.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依职责组织开展全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依职责组织开展全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
| 16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用监督管理科(挂企业管理科牌子) | 行政检查 |
完善落实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 1.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协调应用。 2.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本级登记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 3.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
| 17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 行政检查 |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 1.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2.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3.承担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受上级委托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
| 18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价格监督检查科 | 行政检查 |
指导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 1.负责组织、指导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拟订全区价格收费监督检查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5.组织指导全区明码标价、价格诚信建设和价格与收费公示工作。 |
| 19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科(挂个体私营企业党建科牌子) | 行政检查 |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 | 1.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 2.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
| 20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行政检查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
依法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有关工作 | 1.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安全监管,消保维权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据法定职责,负责查办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案件及上级指定管辖的案件。 2.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
| 21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行政检查 行政处罚 |
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 | 1.贯彻执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领域执法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