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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4227245/2026-00007 公开目录: 主体职责
成文日期: 2026-04-02 发布日期: 2026-04-02
发布机构: 河东区司法局
河东区司法局2026年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时间:2026-04-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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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

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涉及对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的行政执法活动,涵盖行政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执法行为。

二、执法事项、权限

根据部门职责,执法事项有4项行政检查和7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有:对辖区律师、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公证机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和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行政处罚事项有:对律师违法执业,对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对冒用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对未经登记的组织和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执业行为,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对冒用法律援助名义提供法律援助并谋取利益的行政处罚。

依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权限有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执业以及相关人员、部门违反规定相应的警示谈话、提出处罚建议、受委托调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非法执业、责令停止违法活动、警告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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