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29/2025-0000019 | 公开目录: | 公共服务 |
| 成文日期: | 2025-09-19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
| 发布机构: | 河东交通运输分局 | ||
尊敬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业户: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与道路交通安全,依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按要求完成备案
备案时限:开展经营活动后60 日内,携符合条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备案,逾期未备案将依法处理。
备案条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车辆检验合格且“使用性质”为“租赁”,符合上路要求、配备行驶证并定期检测维护;有匹配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及服务机构;明示服务信息;健全管理制度。分时租赁业户另需具备信息处理能力、专职调配人员,按规计程计时收费。
备案办理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与东兴路交汇东50米路北(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河东分局306室)。
二、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租车服务
禁止要求:不得向未取得驾驶证的未成年人(含未满18 周岁及满 18 周岁未取得驾驶证者)租车。
违规后果:发生事故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首先由监护人担责;租赁业户因过错,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监管部门将对违规业户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纳入行业失信名单;
核验义务:出租前核验承租人身份与驾照,企业承租需额外核验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证件,信息不符或未取得驾照者,不得签约交车。
三、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经营要求: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不随车提供驾驶劳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咨询方式:备案或经营有疑问,工作时间拨打0539-8088018咨询。
附:备案表格及材料要求二维码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河东分局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