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7/2025-0000122 | 公开目录: | 法律援助 |
| 成文日期: | 2025-10-01 | 发布日期: | 2025-10-01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司法局 | ||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法保障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河东区司法局充分整合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行法律援助“援调对接”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多元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机制先行,优化工作流程。坚持援调对接、以调为主的原则,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明确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的基本内容、受案范围和申请程序,规范开展“援调对接”工作。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6个镇街依托各镇街法律服务大厅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调解委员会。依托各村居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和调解委员会,初步形成区、镇、村三级法律服务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地降低了法律援助成本,拓宽了弱势群体维权渠道,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快车道。
突出重点,紧抓关键环节。将农民工、军人军属、残疾人、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作为重点对象,将工伤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和赡养费等作为重点事项。在充分尊重受援人诉求和最大程度保障受援人利益的基础上,在援前、援中和援后三个阶段,积极引导受援人进行调解,通过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使两者的功能有机结合,既发挥了人民调解“快速、便捷”的优势,又提高了法律援助效率。
优势互补,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利用人民调解人性化、低成本、时间短、易实行的优势,运用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化解矛盾,引导当事人妥善解决纠纷。将调解工作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前置程序,尽可能引导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对镇街调委会无法调处成功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引导进入援助程序,使纠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大限度帮助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