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虽然两者都是违法药品,但在性质和处理上存在明显差异,了解这些有助于辨别风险 :
1.性质不同:假药是“以假乱真”,根本不具备应有的疗效或成分;劣药是“质量不合格”,可能有一定疗效但存在安全隐患或效果打折 。
2.危害程度:假药往往直接延误治疗甚至致人伤亡,危害通常更大;劣药主要影响治疗效果或引发不良反应。
3.法律后果: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通常比劣药更重,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而劣药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主要面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