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4-0000290 | 公开目录: | 政策速递 |
成文日期: | 2024-12-25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县(区、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部门、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临政办字〔2024]38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联合制定了《临沂市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2024年8月2日
临沂市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分布式光伏项目立项并网的审批效率,推进全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8号)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分布式光伏项目立项并网办理过程中“申请材料多、审批耗时长、跑动部门多”等问题,按照“高效办成”的标准,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电网接入和消纳原则性意见出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出具”整合为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强化“部门协同、数据共享、全程网办”,持续提升项目单位办事服务体验。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适用于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固定建筑物屋顶建设、就地开发、就地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MW的除户用分布式光伏以外的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办理流程。分别梳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电网接入和消纳原则性意见出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出具”3个事项的线下办理流程、申报资料,对可以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掌握的材料进行删减,对可以通过线上流转的流程进行优化,确定各领域办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的实现路径。(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完成时限:8月底前)
(二)整合网上申报。在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应用,实现项目单位通过线上自由选择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电网接入和消纳原则性意见出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出具”3类业务,通过选办的业务内容,在线上提供相应的信息、上传申请材料。(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深化数据共享。在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开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推送功能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审批模块,在国家电网营销系统中开发电网接入意见审核模块,将临沂市工程建设审批系统与国家电网营销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电网接入和消纳原则性意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在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完成时限:9月底前)
四、推进计划
(一)先行先试阶段。8月底前,先期选取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郯城县作为试点,研究打造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改革路径,对协同联办机制和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集中攻坚和试点探索。
(二)总结经验阶段。9月底前形成标准规范、服务指南成功案例,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
(三)全面推开阶段。10月底前,各县区学习借鉴试点县区的经验,出台本县区实施方案,推动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在符合条件的县区全面推开。
(四)宣传推广阶段。11月底前,及时总结提炼特色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对改革推进中形成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出临沂市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需要。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临沂市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高效运行。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等通力合作,建立高效联审机制,落实分布式光伏项目政策,确保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执行到位。
(三)推动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合理确定开发区域、建设规模、投产时序、年度安排,与能源、电力、电网规划相衔接,保障能源发展的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推进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安全发展。
(四)开展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联合宣传通过网络、公众号、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提高临沂市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改革的知晓度。要及时总结经验典型、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