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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4452717/20260626-00001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6-26 发布机构: 河东区民政局
对区二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61058号建议《关于推动闲置农村中小学校向养老服务场所转型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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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闲置农村中小学校向养老服务场所转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近年来,河东区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公共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要求,持续推进闲置校舍、村集体闲置用房等存量资产改造利用工作。当前,农村部分中小学校因生源整合、布局调整出现闲置,校舍主体结构稳固、场地开阔、区位适中、配套基础完善,具备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良好条件。推进闲置农村中小学校转型养老服务场所,既能有效盘活国有、集体闲置资产,杜绝资源闲置浪费,又能低成本补齐乡镇、村级养老服务阵地短板,就近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特困老年人照料服务不足的问题,是提升农村普惠养老服务水平、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

二、下一步主要推进举措

(一)精准摸排分类,夯实改造基础

联合教育、自然资源、住建、镇街等部门开展全覆盖摸排核查,严格区分校舍权属、建筑安全等级、场地规模,精准甄别可改造资源。严格落实“教育优先”原则,对仍有远期教育规划需求的校舍予以预留;对确定不再用于办学、结构安全达标、区位适宜的闲置校舍,统一纳入养老设施盘活利用范围,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可落地、可管控。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改造

结合校舍场地大小、建筑格局、村落人口规模,实行分类施策、差异化改造。对小型村级闲置教学点,重点改造为村级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提供助餐、文娱、日间休息、健康巡访、互助养老服务;对乡镇规模较大闲置完小,统筹改造为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长期托养、康复护理、短期托养、老年学堂、医养结合服务功能,辐射周边行政村。同时严格落实房屋安全鉴定、消防改造、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标准,确保改造后场所安全合规、适老适用。

(四)创新运营模式,实现长效可持续

坚持“公益为主、多元参与”原则,灵活采用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村集体自主运营等模式。对普惠兜底型养老阵地,由乡镇统筹管理、财政予以运营补助,重点保障特困、留守老人服务需求;对具备一定规模的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企业托管运营,通过专业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同步整合民政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福彩公益金、乡村振兴资金等各类扶持资源,落实养老场所水、电、气民用价格及税费减免政策,减轻运营压力。

(五)深化医养结合,完善服务体系

推动改造后的养老服务场所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100%签约合作,常态化开展健康体检、慢病管理、康复指导、巡诊问诊服务。同步配套建设康复理疗区、健康驿站,打造集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健康康养、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村养老服务阵地,切实提升农村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健全监管机制,筑牢安全底线

建立民政牵头,教育、消防、住建、市场监管、乡镇联动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管理,完善风险防控、责任险投保、日常巡查督导制度,持续规范运营秩序,坚决守住安全生产与服务质量底线。

下一步,我区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把闲置农村校舍转型养老服务场所作为补齐农村养老短板、盘活存量资源、赋能乡村振兴的重点民生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压实部门职责、稳步分批推进,持续扩大农村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不断完善城乡统筹、覆盖全民、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

河东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6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子玉

承办责任人:韩庆友

联系电话:0539-8381003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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