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ylbzj/20260623-00002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
| 发布日期: | 2026-06-23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 ||
王智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制定权限的说明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制定专项医保支付目录的问题,根据职责划分,区级医保部门为政策执行单位,不具备制定和调整医保目录的权限。相关康复类医疗服务项目,由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制定立项指南,由市级医保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并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积极推动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在我区执行。
二、关于提案所提问题的落实情况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下,国家、省、市医保部门已关注到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并在政策层面进行了积极回应和调整。
2024年12月27日,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5版),其中涉及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4项。国家医保局组织编制了《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康复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17项。2026年3月31日,临沂市医保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1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临医保发[2026]4号)文件废止了《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5版)中规定的54项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统一整合为17项医疗服务价格,与国家医保局《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保持一致。17项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几乎涵盖了所有康复治疗、康复评估、功能训练等医疗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作为基层医保部门,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着力:
及时将临沂市医保局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转发至定点医疗机构,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按时进行系统改造,将政策及时贯彻落实下去。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永刚
承办责任人:孙庆环
联系电话:0539-8391019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