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00443130X/20260729-00002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
侯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河东区汤头街道葛沟中心小学农村基层职称晋级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26号)文件规定的实施范围:基层中小学是指我省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基层中小学教师一般是指在基层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在职在岗领取乡镇人员工作补贴的一线教师。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白名单》要求,乡镇人员工作补贴的发放范围为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一、工作举措
(一)河东区对于偏远乡镇、街道在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优树先政策上予以倾斜。
一是我局会同区教体局统筹部分汤河镇、八湖镇、郑旺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配到城区及汤头街道、太平街道辖区的中小学、幼儿园,解决以上学校高级教师空岗不足的局面。
二是区教体局在教师节表扬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名额分配向偏远乡镇、街道予以倾斜。
(二)特设岗位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批准在事业单位设置的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才较密集的事业单位引进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以及聘用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工人的高层次人才。如长期在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有较大影响,并为同行专家公认,且获得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或齐鲁名师称号的。如有符合条件的,我局将会同教体局及时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人社局将会同区委组织部对乡镇、街道在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合理提高比例。
临沂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9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于金田
承办责任人:万芳
联系电话:2109706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