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ylbzj/2025-0000093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 成文日期: | 2025-07-23 | 发布日期: | 2025-07-23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 ||
王伦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满意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发挥基本医保保障作用。持续提高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保障水平。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支持医保基金向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倾斜的要求,在年度总控额度测算时执行了公立医疗机构提高不超过5%比例的倾斜政策,2025年公立医疗机构基金分配占比为32.47%,比2024年提升了4.57%。始终坚持认定准确,高效办结的原则推进长护险业务认定,确保业务受理准确,待遇享受及时。今年上半年,长护险认定通过6人,享受待遇人数累计93人,河东区共确认办理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2612人次,确保业务受理准确,患者待遇享受及时。
二、严格落实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经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住院(含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1.4万元,1.4万-10万元,10万-20万元、20万-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各段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60%、65%、70%、73%,封顶线40万元(注:特困、低保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起付线降低50%,每段报销提高5%,不设封顶线。)我省规定的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单独支付,起付2万元,起付线以上费用报销80%,封顶40万元。(注:特困、低保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我省规定的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特药费用单独支付,起付线2万元,2万-40万元的费用报销80%,40万元以上的费用报销85%,封顶线90万元。
三、全面实行医疗救助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六类人群,进行分类资助参保和医疗费用救助。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慢特病就诊不设起付线。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按照特困人员的标准全额资助参加居民医保。将苯丙酮尿症患者特食费用救助比例提高至75%,18岁及以下患者年度救助限额提高至1.5万元。与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医疗救助人员动态管理。今年上半年,共推送接收共享信息5批次,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加居民医保3809人次,全区累计救助9048人次。
四、实施居民参保激励政策。将居民医保年度新增筹资的一定比例用于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原则上提高到6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5%。自25年起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不含大病特药、罕见病用药,下同)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您关于降低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的建议需上级医保部门进行政策调整,区级医保部门无政策调整权限,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和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医保参保相关激励政策,提高居民参保意愿。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永刚
承办责任人:张超
联系电话:15106616768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