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2/2025-0000125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 成文日期: | 2025-07-11 | 发布日期: | 2025-07-11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农业农村局 | ||
王英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村集体合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进行了深入调研,明确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对问题整改和工作改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下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政策指导。2024年1月,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临沂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订立标准、条款约定、备案管理、监督管理、纠纷调处、责任追究等重点内容。下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督促各镇街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严谨执行程序标准,以政策指引带动合同的规范管理。
二、加强专项整治。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将常态化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村居一线,加强实地检查,重点围绕合同规范管理工作,针对条款不清晰、期限不明确、未签字盖章、未履行民主程序等问题的合同,第一时间指出存在问题,督促镇街经管部门和村居明确整改期限。针对合同文本不完善、条款格式不明确的,督促镇街经管部门寻求司法部门帮助,强化合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在村级合同草拟订立的过程中,发挥法律顾问的前置作用。
三、加强业务培训。区农业农村局将业务培训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以合同管理为切口,从资产资源发包、土地流转、工程建设等具体展开,重点关注条款约定、期限长短、价格高低等内容。重点培训合同订立的前后程序,关注村居是否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是否进行线上线下合同备案,是否验收村级工程建设等。
四、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会同各职能部门,从审计反馈、热线举报等渠道,收集整理关于合同管理、三资管理的相关问题线索,指导村居规范进行合同签订、定期进行合同备案。
河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高秀猛
承办责任人:刘翔宇
联系电话:0539-2650386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