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4/2025-0000295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 成文日期: | 2025-07-25 | 发布日期: | 2025-07-25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教体局 | ||
朱孟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幼儿园经营资金专款专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要求各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关于明确我市学前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5〕139号)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任何民办幼儿园不得巧立名目、私自改变收费标准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区教育和体育局于2025年1月制定了《民办学校规范管理“专项深办”实施方案》(临东教字〔2025〕1 号),要求各民办园开立监管账户,学校收费、收入要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临沂市民办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对学校收入、支出进行动态监管,任何民办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立银行收费账户,逃避资金监管。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积极协调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监管。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的全面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示。对于违规挪用资金的幼儿园,依法依规严惩,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25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李振波
承办责任人:陈庆忠
联系电话:13969936769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