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8/2024-0000362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4-04-26 | 发布日期: | 2024-04-2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财政局 |
朱孔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先保障医保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区财政要将医保财政补助资金保障作为民生三项保障之首,优先予以保障,及时足额筹措到位,确保按要求全部及时拨付缴纳。
答复意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和社保费已经纳入三保必保支出。特别是医疗保险金单位负担部分,区财政每月在拨付当月工资后,都能及时拨付单位。
在以后的工作中,财政部门及时筹措资金,确保医疗保险金及时缴纳。
河东区财政局
2024年4月26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士富
承办责任人:毛怀勤
联系电话:0539-2932577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