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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7/2024-0000206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08-12 发布日期: 2024-08-12
发布机构: 河东区司法局
对区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1022号《关于加强妇女维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的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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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妇女维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河东区司法局始终将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妇女维权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今年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3件,开展妇女维权普法宣传20场次,参与处理涉及妇女矛盾纠纷254件次。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妇女维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的建议》我局具体工作落实如下:

一、深化便民措施,畅通妇女维权通道。畅通服务渠道,在区法律援助中心、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以离婚、家庭暴力、继承等方面法律咨询点,主动为妇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释疑解惑,从源头为弱势妇女群众维权发挥作用;通过以案说法,及时为广大妇女解答法律问题,重视妇女维权案件的差异化处理,对妇女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注重柔性疏导,积极使用非诉讼方式提供帮助。

二、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按照“应援尽援”要求,不断降低妇女维权门槛,主动受理涉及妇女人身、劳动权益的各类申请,针对女农民工、女残疾人、老年妇女等特殊弱势妇女群体,开通绿色通道,给予简化手续、经济免审待遇。注重办案质量,对妇女劳动争议、人身侵权案件,施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确保维权效果。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知晓率。充分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法律援助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现场法律咨询、以案说法、发放资料、展示图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和《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妇女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在妇女群体中的知晓率。

四、发挥调解作用,化解矛盾纠纷。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以建设平安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充分发挥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家庭、联系妇女的优势,深入扎实地开展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尤其是在调处具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用真心、细心和耐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温情感化,用听、劝、调三步骤,依照法律和人情,梳理矛盾,分清责任,提高调解工作效率,促进婚姻家庭纠纷的化解,从而促进家庭的稳定与和谐,为妇女解决难题,维护其合法权利。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积极引导辖区律师参与妇女维权活动,与区妇联联动,及时了解妇女在法律援助、普法、人民调解等方面的需求,对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对符合援助范围的维权案件应援尽援,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妇女维权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妇女的维权意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利。

临沂市河东区司法局

2024年8月1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付克惠

承办责任人:曹艾红

联系电话:0539-2932169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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