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6/2023-0000093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2-11-24 | 发布日期: | 2022-11-2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
杨怀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郊环建设区公益配套设施财政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医疗资源不足提高医疗服务,满足社区群众就医需求。卫健局积极配合政府、财政、住建等部门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设置工作。在业务用房建设满足《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鲁建房字〔2019〕34号)文件要求下,卫健局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163-201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6〕240号)对业务用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所有权、使用权归辖区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积极配合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切实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和幸福感。
河东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