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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2/2023-0000041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09-03
发布机构: 河东区发改局
对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1026号《关于按贡献分配能源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0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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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为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按贡献分配能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东区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在“十三五”期间,河东区总体布局,统筹全区节能工作开展,制定了《河东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河东区节能工作意见》和《河东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等文件方案,指导全区节能工作的开展。合理分解节能指标任务。按照河东区节能目标任务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逐一分解目标任务,制定了《河东区能耗增量控制落实方案》,将目标责任分解到镇街,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度节能目标的完成。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把规上工业企业能耗数及煤炭消费压减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重要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对镇街和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总量和强度监测,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下达预警调控。同时,河东区贯彻落实《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临沂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对新、改、扩项目实现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控能耗增量,对国家规定的水泥、焦炭、钢铁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一律不再审批。

临沂市自2019年1月全面启动市县两级亩产效益评价工作,围绕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增加值、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用水增加值等指标开展评价,并分别赋予权重。按各指标权重加权计算确定得分,从高到低将企业分成A、B、C、D四个级别,前20%为A级优先发展类、中间50%为B级支持发展类、后30%为C级倒逼转型类;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诚信经营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直接列为D级限期整改类。

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试行用电、用水、用气差别化政策为重要措施,倒逼限制发展类企业加快转型或退出,制定了《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临东发改价格〔2020〕9号)、《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用能政策的通知》(临东发改产业〔2021〕33号)。对D类企业,不予支持新增用能指标;实行有序用电管理时,作为首要限电对象,列入有序用电计划的首选对象;除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两化融合节能减排、淘落后产能、去产能等有利于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外,不享受国家和省市区级有关节能奖励和补贴的政策。第一年列入D类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含税,含市场化交易电量,下同);连续两年列入D类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1元;连续三年及以上列入D类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15元。D类企业用气价格政策,即:第一年列入D类的,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10元;连续两年列入D类的,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30元;连续三年及以上列入D类的,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60元。

下一步,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虚心采纳。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用能和差别化价格政策,促进能源要素向优势领域集聚,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落实好各项节能政策法规制度,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创新工作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引导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能效对标等活动,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挖掘节能潜力;同时,积极推进建筑领域、交通领域和公共机构领域的节能工作,扎实做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

感谢您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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