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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303/2023-0000073 公开目录: 镇街会议
成文日期: 2023-11-29 发布日期: 2023-11-29
发布机构: 河东区汤河镇
花漾汤河•动态|汤河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11-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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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汤河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党委书记刘晓光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成员、工作区书记、38个村书记、报账员参加会议。

后坊坞书记冯尧顺对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做工作汇报,自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以来,后坊坞积极主动、敢做善为,召开村支“两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彻底摸清家底。由工作区书记牵头组织党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并鼓励党员争当“三资”清理工作的政策宣传员。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两委成员、村内老干部、部分党员及村民代表为成员的“三资”挪用侵占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制定了符合村级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开展出实效。

曲坊社区书记李浩围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照摸排建立的集体经济合同、集体“三资”、村级债权债务等清查台账,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作报告。

派出所所长王兆文表态时强调,在全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违规违纪的,以恐吓、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进行要挟,迫使党员、村干部、镇街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的。在专项整治期间,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通过电话、书信、传单、网络、张贴字报等方式进行散布,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在专项整治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在专项整治期间,组织、教唆、煽动、胁迫、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出现越级访、集体访,经劝阻、批评、教育无效,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静坐、张贴、散发材料及采取堵大门、打横幅、呼喊口号、非法聚集等方式,制造社会影响,扰乱有关单位办公秩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刘晓光强调,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此次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工作区、村和有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周密部署,全面开展清查,重点攻坚整改,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搞好宣传发动,认真传达会议精神,扎实结合本村实际,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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