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scjgj/2026-00068 | 公开目录: | 医疗机械经营监督检查 |
| 成文日期: | 2026-04-08 | 发布日期: | 2026-04-08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检查标准】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检查标准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1 |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 | |
2 | 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是否履行岗位职责。 | |
3 | ❊企业经营的产品是否在许可(备案)证的经营范围内。 | |
4 | ❊企业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
5 | ❊企业经营许可(备案)证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变更情况。 | |
6 | 企业是否收集并保存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并自觉执行最新法规要求。 | |
7 | ❊企业是否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 |
8 | 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履行职责。 | |
9 | 企业是否建立覆盖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保存相关记录或档案。 | |
10 |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注册、使用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培训考试系统。 | |
11 |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 | |
12 | 企业是否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人员。 | |
13 | 是否对质量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建立培训记录,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 |
14 | 5、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是否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 |
15 | ❊是否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 |
16 | ❊经营场所及库房地址是否与许可证的地址相符。 | |
17 | ❊经营场所及库房是否设在居民住宅内。 | |
18 | 经营场所及库房面积是否按照经营规模设置。 | |
19 | 库房是否具有干燥、通风、避光和防潮、防霉、防污染、防鼠、照明和消防等设施。 | |
20 | 是否对库房实行色标管理,产品进行分类存放。 | |
21 | 库房温度、湿度是否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是否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 |
22 | ❊批发需要冷藏、冷冻贮存运输的企业,是否对冷库以及冷藏、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 | |
23 | 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 |
24 | 企业是否建立供货商档案,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 | |
25 | ❊企业是否存在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或存在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情况。 | |
26 | 企业是否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 | |
27 | 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是否建立采购验收记录。 | |
28 | ❊企业是否建立完整的产品入库验收记录,并将相关记录建档保存。 | |
29 | 企业是否根据库房条件、外部环境、医疗器械有效期要求等对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建立检查记录。 | |
30 | 企业是否对库存医疗器械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 |
31 | 企业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是否提供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授权书是否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 |
32 | ❊企业是否批发销售给合法的购货者,对购货者的证明文件、经营范围进行核实,建立购货者档案。 | |
33 | 企业是否建立销售记录。 | |
34 | 企业对医疗器械出库是否复核并建立记录。 | |
35 | ❊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行为。 | |
36 | ❊是否经营无合法资质、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 |
37 | 是否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 |
38 | 企业是否按照采购合同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 |
39 | 企业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售后人员,保存售后服务处理档案。 | |
40 | ❊企业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年内是否有上报不良事件数据。 | |
41 | 企业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年内是否有经营产品召回,并建立医疗器械召回记录。 |